泰国华人网讯 2026年4月8日,江苏省多地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及缅北、小勐拉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园区案件。通过梳理(2024)苏0803刑初329号、(2025)苏1281刑初275号等多起典型案例,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前司法机关对跨境电诈已形成“高压打击、精准入罪、从严从快”的裁判模式。 在缅北某诈骗窝点案中,被告人夏某甲在缅北停留约3个月,涉案金额为3.8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由于其已退赔被害人损失,该情节在量刑中被予以考虑。 在小勐拉“科技园”团伙案中,熊某、何某、廖某、黎某等4人分别在园区停留3.5至5.5个月不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适用相应期限缓刑,罚金在9,000元至13,000元之间。
另一起缅甸佤邦“山水公司”案中,张某某、姚某某、徐某某在园区停留60至90余日,分别被判处1年1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实刑,罚金均在万元以上。 此外,在(2025)苏1281刑初366号案件中,被告人章某退出违法所得2万元,被判处1年4个月(缓刑);而在(2025)苏1281刑初268号案件中,被告人朱某因停留3个月,被判处1年1个月(缓刑)。 从整体裁判情况来看,江苏法院已形成三大明显特征。首先是“30天红线”原则,即只要在境外诈骗窝点停留满30天,即可依法认定犯罪,司法打击重点从必须查实具体诈骗金额,转向打击参与行为本身。 其次,在量刑方面,对底层参与人员多认定为从犯,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期普遍集中在1年至2年之间,罚金多在10,000元左右。 再次,执法机关已对“小勐拉科技园”“山水公司”等高频涉案区域形成重点监控,体现出对跨境诈骗产业链的系统性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或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已成为法院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同时也是争取缓刑的重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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