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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中国商人勒索50万!越南3人被重判34年

159 0 2026-6-29 12:40 发布者: 泰国华人网小编

泰国华人网讯 6月25日,越南广宁省人民法院对一起绑架中国公民并勒索财物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三名被告因犯“绑架勒索罪”合计被判处34年有期徒刑。根据法院公布信息,主犯陈文清(1982年生,海防市人)被判处16年有期 ...

泰国华人网讯 6月25日,越南广宁省人民法院对一起绑架中国公民并勒索财物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三名被告因犯“绑架勒索罪”合计被判处34年有期徒刑。


根据法院公布信息,主犯陈文清(1982年生,海防市人)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阮氏河(1988年生,广宁省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罗文意(1980年生,广宁省芒街市人)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起诉书显示,案件发生于2024年8月底,陈文清因生意纠纷,怀疑中国籍商人余玉杰与其经济损失有关,于是伙同阮氏河、罗文意共同策划实施绑架并勒索财物。

在2024年8月30日至9月5日期间,三名被告将受害人从芒街市先后转移至广宁省及兴安省多个地点非法控制。在此过程中,受害人遭到威胁、恐吓及殴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损伤程度约3%),并被迫联系中国境内亲属,要求支付50万元人民币(约合逾16.97亿越南盾)赎金。同时,嫌疑人还逼迫其写下借据,试图进一步施压勒索财物。


2024年9月5日晚,当嫌疑人将受害人转移至广宁省下龙坊附近时,受害人趁看守松懈成功逃脱并呼救,随后当地警方迅速介入,将其安全解救,并展开调查。


庭审中,法院认定陈文清为主犯,负责整体策划并指挥实施绑架与勒索行为;阮氏河与罗文意为从犯,直接参与看守及协助实施犯罪。


法院指出,鉴于部分被告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考虑。同时,检方表示,该案件性质严重,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权利,并对当地社会治安及投资、旅游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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