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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勒索中国公民!越南广宁省法院判处三名被告共34年刑期

331 0 2026-6-27 14:03 发布者: 泰国华人网小编

泰国华人网讯 6月25日,越南广宁省人民法院对一起绑架中国公民并勒索财物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三名被告因“绑架勒索罪”合计获刑34年。法院通报显示,主犯陈文清(1982年生,海防市人)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阮氏河(19 ...

泰国华人网讯 6月25日,越南广宁省人民法院对一起绑架中国公民并勒索财物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三名被告因“绑架勒索罪”合计获刑34年。


法院通报显示,主犯陈文清(1982年生,海防市人)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阮氏河(1988年生,广宁省人)获刑10年;罗文意(1980年生,广宁省芒街市人)获刑8年。


根据起诉书内容,2024年8月底,陈文清因生意纠纷,怀疑中国籍商人余玉杰与其经济损失有关,遂与另外两名被告共同策划绑架勒索行动。

2024年8月30日至9月5日期间,三名被告将受害人从芒街市挟持至广宁省及兴安省多个地点进行控制与非法拘禁。在此过程中,绑匪多次对受害人实施威胁、恐吓及殴打,造成其身体损伤约3%。


随后,嫌疑人强迫受害人联系中国国内亲属,要求支付50万元人民币(约合逾16.97亿越南盾),并逼迫其书写借据,试图通过持续心理施压迫使其就范。


9月5日晚,当嫌疑人将受害人转移至广宁省下龙坊附近时,受害人趁看守松懈成功逃脱并呼救。当地警方随即介入,将其安全解救,并展开抓捕调查。


庭审中,法院认定陈文清为案件主谋,全程策划并指挥实施绑架与勒索行为;另外两名被告被认定为从犯,主要负责看守及协助控制受害人。


法院表示,鉴于部分被告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考量。检方指出,该案性质恶劣,严重侵犯人身自由,并对当地治安及投资旅游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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