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人网讯 5月22日,泰国最高行政法院作出裁定,撤销财政部此前要求前总理英拉就大米质押项目造成国家损失357亿泰铢进行全额赔偿的命令,理由是该命令不符合法律程序。 不过,法院判决指出,英拉仍需就大米质押项目中“政府对政府”(G2G)出口销售环节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该环节属政府行政权力直接操作,且国家反贪委员会与审计署曾正式发函警告,指出其中可能存在贪腐问题,但英拉作为时任总理,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构成严重渎职,导致相关官员从中牟利,最终给国家财政造成高达200.5772亿泰铢的损失,且无合理理由可予免责。 据此,法院裁定,英拉需向财政部赔偿上述损失金额的50%,共计100.2886亿泰铢。 (编译:WAN) 原文:Thailand Headlin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