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法院13日就一起跨国绑架勒索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该案涉及多名中国籍与越南籍人员,犯罪团伙以绑架同胞为手段实施巨额勒索,主谋及多名从犯分别被判处2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主谋“马才”(1976年生,中国籍)在受他人指使后,前往越南参与针对38岁中国籍男子J先生的讨债与绑架行动,并在作案过程中起到核心组织与指挥作用,因此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其同伙“李闯”(1978年生,中国籍)与“范国辉”(1986年生,中国籍)分别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越南籍被告方面,“黎氏碧川”(1990年生)与“黄文全”(1995年生)因参与翻译、跟踪及协助实施绑架,被判处4年与3年有期徒刑。另有三名嘉莱省籍被告陈生飞(1989年生)、阮胜利(1997年生)、阮清武(1994年生)因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分别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案件发生于2025年2月28日晚,团伙在胡志明市第七郡一带锁定目标后实施绑架。当时J先生刚准备上车,即遭多人持刀控制并强行带走,随后被转移至一处偏僻区域进行拘禁与威胁。犯罪团伙逼迫其支付高达1000万美元赎金,受害人被迫妥协,最终支付约60万美元。 警方在接报后迅速展开跨部门联合行动,通过监控追踪锁定嫌疑人藏匿地点,并在约12小时内实施突袭,成功解救人质并抓获全部涉案人员。 法院指出,该案属于典型跨国有组织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强,因此依法分别作出相应刑期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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