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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吉涉外国人“代理公司” 23名被告被判

2024-10-14 04:28| 发布者: 泰国华人网小编 968 0

摘要: 泰国华人网讯 10月10日,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DSI)国家安全案件调查组对普吉岛地区的一家法律和会计事务所进行搜查,发现该事务所涉嫌为外国人设立“代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1999版《外商经营法》。该案被列为第29 ...

泰国华人网讯 10月10日,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DSI)国家安全案件调查组对普吉岛地区的一家法律和会计事务所进行搜查,发现该事务所涉嫌为外国人设立“代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1999版《外商经营法》。该案被列为第295/2565号特案,超60家可疑法人涉及其中。调查组已对这些法人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并对这些公司和其代理展开起诉。


国家安全案件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这家法律和会计事务所是此类犯罪行为的关键中介,牵涉多家公司,负责注册法人、办理会计、提供税务咨询及工作许可证服务等。他们以泰国人作为代理,在公司注册时让泰国人代替外国人担任董事或股东,实际上公司为外国人所有。这使得这些外资公司能够从事未经许可的业务或持有不动产,对泰国经济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该类公司通过更改股东登记的方式进行交易,代替在土地厅进行正常的产权转移登记程序,以此规避法律,让外国人能够非法持有土地。这种做法导致国家损失巨额税收和手续费,估计每年高达数十亿泰铢。


特别案件调查厅国家安全案件调查组认为,包括泰国自然人、外国自然人、泰国法人和外国法人在内的23人,均应被起诉。同时,6家持有不动产的外资法人信息已提交给土地厅,以便进一步追究责任。


随后,检察机关根据国家安全案件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进行起诉,案件编号为“อ.2643/2567”。刑事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对23名被告作出判决,裁定他们“协助或支持外国人从事未经许可的商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1999版《外商经营法》“外国人和外国公司未经许可同意泰国人协助或支持其业务”。最终,法院判处23名被告10年监禁。
但由于被告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将刑期减半,改为5年监禁。此外,鉴于被告以前没有犯罪记录,法院决定将刑罚缓期2年执行,并每人罚款20万泰铢,以及为期1年的行为监管。同时,并要求其注销公司,如果未遵守法院命令,每延迟一天罚款1万泰铢。
(编译:周琳瑞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KA;来源:nationtv)

原文:Thailand Head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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