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人网讯 菲律宾反贪法院(Sandiganbayan,又称“反贪法庭”)近日作出裁定,驳回华裔BC业者林英乐(Jack Lam)提出的撤销刑事起诉申请,其卷入的5000万比索贿赂案将继续推进司法审理程序,林英乐需持续面对相关刑事指控。 林英乐,祖籍中国福建,是菲律宾知名华裔BC业从业者,曾在菲律宾经营博彩兑换业务,目前据报身处中国香港。反贪法院第六分庭在本周三发布书面裁定,明确其涉嫌违反第46号总统令(Presidential Decree No. 46)的起诉书内容合法有效,驳回其“案件缺乏事实依据”的抗辩。
根据菲律宾第46号总统令,公职人员履职期间禁止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形式的礼物、款项及不正当利益,同时禁止私人向公职人员提供此类利益,违者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正是本案的核心法律依据。林英乐此前曾援引同案被告、前菲律宾移民局副局长阿戈西诺(Al Argosino)及罗布莱斯(Michael Robles)在2021年被撤销控罪的案例,试图要求撤销对自己的起诉,但反贪法院明确驳回。 法院指出,阿戈西诺与罗布莱斯之所以撤控,是因两人同时被指控违反第46号总统令及掠夺罪(plunder),若同时定罪将触及“一罪不二审”原则。而林英乐并未面临双重罪名指控及定罪风险,因此无权援引同一法律理由。反贪法院助理法官莎拉·简·费尔南德斯(Sarah Jane Fernandez)进一步说明,林英乐未被控直接行贿罪或掠夺罪,也未因此定罪,故不能要求撤销起诉。 本案源于2016年11月的一宗社会广泛关注的贿赂交易。检方指控,林英乐通过中间人温塞斯劳·松贝罗(Wenceslao Sombero Jr.),向前移民局副局长阿戈西诺和罗布莱斯支付5000万比索巨款,以换取两人协助释放逾1300名在邦板牙省丰塔纳休闲园区(Fontana Leisure Park)因非法工作被捕的中国公民。 面对指控,林英乐坚决否认,称自己并非菲律宾公职人员,且没有证据显示曾与移民局官员直接接触或达成交易,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回应称,案件处于初步审理阶段,检方只需在起诉书中明确陈述犯罪行为事实,无需完成全部举证,而现有起诉书已清楚列明林英乐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因此不采纳其“起诉未说明参与方式”的抗辩。
此外,反贪法院拒绝撤销对林英乐的限制离境令(hold departure order),这意味着在案件审理终结前,林英乐仍被限制离开菲律宾。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检方称林英乐为“司法逃犯”,法院指出,目前尚未对其司法逃犯身份作出正式认定,检方未能举证林英乐离境具体时间,也无法证实其离境时已知悉刑事指控,因此暂不认可该表述的法律效力。 此次裁定不仅对林英乐个人影响重大,也在博彩及华人投资圈引起关注。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逾千名中国公民非法获释案件,提醒投资及博彩从业者在跨境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可能面临严重司法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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