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人网讯 2月15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阿查云警中将表示,去年曼谷暹罗百丽宫购物中心发生的一起事件中,一名仅14岁的男孩持枪射杀路人,造成多人死亡和受伤。此外,不久前在沙缴府又发生一起事件,5名青少年袭击一名妇女致其死亡。这些事件表明,泰国青少年犯罪频发,给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引发了社会对青少年犯罪年龄问题的关注。 鉴于这一情况,泰国国家警察总署署长多萨警上将指示泰国国家警察与相关机构合作,对2016年至2023年间儿童和青少年犯罪的情况进行研究。研究结果如下: 1. 在重案中,犯罪年龄范围为10至18岁,共发生了1645起案件。犯罪年龄阶段中,数量最多的案件分别是17岁(418起)、18岁(416起)、16岁(367起)。自2022年以来,10至18岁之间的犯罪者呈现出增加的趋势。在这些案件中,最常见的犯罪类型是谋杀(954起)、偷盗(109起)和抢劫(97起)。 2. 涉及生命和身体的案件总数为4318起。在犯罪年龄阶段中,数量最多的案件分别的是18岁(1398起)、17岁(1025起)、16岁(805起)。值得注意的是,有20起案件中犯罪者的年龄低于10岁。自2017年以来,10至18岁之间的年龄段出现了增加的趋势,导致他人死亡的案件数量高达1860起。 3. 财产犯罪案件总数为5903起。在犯罪年龄阶段中,数量最多的案件分别18岁(1820起)、17岁(1137起)、16岁(960起)。另外,年龄低于10岁的未成年人也涉及了29起财产犯罪案件。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严重化的趋势,而青少年犯罪者的年龄较之前更低。 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及相关机构一致认为,泰国社会应该考虑为儿童或青少年制定新的年龄刑法标准,以适应当前情况,并有效执行法律。因此,建议修改《刑法》第74条,将原来10岁以上15岁以下儿童犯罪不受处罚的定义,改为10岁以上14岁以下的儿童。 包括考虑更多地使用2010年《少年和家庭法院法》第97条第2款的规定。该规定主要定义了少年和家庭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考虑犯罪者犯罪时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智力和性格等因素,从而判断犯罪者是否与18岁或以上的成人处于相同的条件。如果法院发现犯罪者的情况符合这些标准,法院有权责令将案件移交给有审理普通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上述提议将由泰国国家警察总署总结并提交给司法部和其他相关机构审议。 (编译:wan;来源:mgronline) 原文:Thailand Headlin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