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人网讯 中国人民银行及八家监管机构今日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相关风险。 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通知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此外,通知明确指出,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内主体非法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虚拟货币活动的监测与打击力度,防范金融风险向境内传导,保障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