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人网讯 12月29日,泰国少管所发言人格蒙就最高检察院驳回涉及曼谷暹罗百丽宫枪击事件的14岁少年枪手的卷宗表态。他指出目前有两个可能发生的结果,一是精神病所医生认为需继续治疗,二是医院给予药物后将其送回少管所。 格蒙表示,12月31日是上诉截止日期,之后枪手将被带回少管所。关于最高检察院驳回卷宗一事,问题在于警察局未获知儿童枪手的病情,因此检察院按程序退回。警察局调查人员必须在截止日期前与精神病院协调,获取医生的诊断结果,作为上诉的资料。 如果医生认为枪手不具备打官司的能力,警察局只能延迟上诉。若儿童枪手需治疗但不需住院,仅需按医嘱服药,将被送回少管所。12月31日,少管所将无权再监管儿童枪手,可能会释放他。如果医生认为儿童枪手的监护人能够接他回家并具备相应照顾能力,那么儿童枪手将获准返回家中;但如果监护人尚未做好准备,儿童枪手将继续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因此,医生的评估在这一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 格蒙回忆称,事件发生后的头两天,该少年被送到少管所,连续两天接受了心理医生的咨询。然而,由于该少年毫不配合,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一直保持沉默,导致无法对他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最终,他们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少年送往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院接受检查和治疗。负责人还指出,在此之前,他们从未经历过犯罪儿童在医院接受如此长时间心理健康评估的案例,这位14岁少年的案子是首次。 据了解,12月28日,泰国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办公室副发言人纳肯透露,根据Pathumwan警察局调查员的陈述,该局于12月20日将涉及曼谷暹罗百丽宫枪击事件的14岁少年枪手的卷宗提交至青少年和家庭案件特别检察官办公室。 (编译:吉舒歆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DAILY NEWS) 原文:Thailand Headlin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