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华人网讯 2026年1月20日,泰国最高法院就2010年红衫军集会相关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二审判决,判处被告“杰·多吉”有期徒刑5年4个月,不予缓刑,并当庭签发收监令,将其押送至曼谷特别监狱服刑。 当天,位于拉差达披色路的刑事法院第二次宣读该案最高法院判决。此案为特别检察官就“红衫军”示威事件提起的刑事案件,指控多名被告在2010年2月28日至5月20日期间,煽动民众持续集会,向当时政府施压,制造社会动荡。 检方指控称,被告等人组织并参与在通过法桥及拉差巴颂路口一带的大规模集会和游行,围堵多处重要场所,并涉及使用M79榴弹等武器、对民宅发动袭击、集结武装力量及进行相关训练,行为构成严重刑事犯罪。 案件一审曾判所有被告无罪,检方随后提起上诉。2023年1月9日,上诉法院改判其中两名被告有罪,其中被告“杰·多吉”原判8年,减刑三分之一后改为5年4个月,不予缓刑;另一名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其余被告维持无罪判决。 在进入最高法院审理阶段后,被告方面提出健康原因申请延期宣判。此前一次宣判已被延期30天。当天庭审中,被告因患脑血管疾病,从医院乘坐出租车并以轮椅进入法庭,仍请求再次延期。法院认为已依法延期一次,决定按程序宣读判决。 最高法院合议后认为,被告行为构成多项独立犯罪,性质严重,与单纯损坏财物不同,上诉理由不足以推翻原判,遂裁定维持上诉法院判决。宣判结束后,法院当即签发拘押令,警方将被告押送至曼谷特别监狱执行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