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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社保法修正草案过内阁 投保年龄上限拟提至65岁

1620 0 2026-11-3 15:54 发布者: 泰国华人网编辑部 The Nation

泰国内阁通过劳工部社会保险法修正草案,拟把第33条投保人年龄上限由60岁提高到65岁,并扩大福利、增加养老金领取方式,草案仍须走完立法程序。

泰国华人网讯 泰国内阁已通过劳工部提出的社会保险法修正草案,拟把社保第33条投保人的年龄上限从60岁提高到65岁,同时扩大福利、增加养老金领取方式。目前这些内容仍属草案,须走完立法程序才会生效。

福利方面,投保人离职后可继续领取子女津贴6个月,产假补偿也将提高。非因工作致残的投保人,收入补偿由工资的50%提高到最高70%。

养老金方面,缴费满180个月的投保人,年满55岁或投保身份终止时,可选择按月领取养老金或一次性领取。缴费满60个月的投保人,若严重灾害影响生活,可在55岁前申请提前领取部分养老金。

投保人还可用部分养老金作抵押,向与社保办公室签有协议的金融机构贷款,额度不超过养老金的30%,也不得超过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2倍。

已离职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可申请继续参保,保留医疗等待遇。这种情形下,投保人每缴2份,政府补贴1份,保障涵盖疾病、伤残和死亡。

对雇主,例如未按期提交必要申报表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刑事处罚,改为行政罚款。内阁还知悉了拟制定18项配套法规的计划,须在修正法生效后60天内完成。草案接下来将先由众议院协调委员会审议,再提交众议院。

来源:The Nation(原文链接)|本文由泰国华人网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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