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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11月1日起严管社媒广告,投放者须先验身份

1259 0 2026-10-24 21:15 发布者: 泰国华人网编辑部

泰国政府宣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社交媒体平台在广告上线前必须先确认投放者是谁,否则不得投放,目的是堵住广告诈骗的漏洞。

泰国华人网讯 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拉莉达10月24日说,政府要用“No ID, No Ads”原则打击借社交媒体广告行骗的行为。2026年11月1日起,受新规约束的平台要先查明广告投放者的身份,才能让广告上线。在泰国做网店、开公司或替客户代投广告的华人,需要提前留意。

新规管的是在泰国发布广告并向客户收费的社交媒体平台。需要核实的人不限于出钱的付款人,凡是通过平台参与广告发布的人都算在内。

实际操作中,角色要分清。商家把广告交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出钱,代理公司可能既是投放者又是付款方。商家自己发帖,再请别人出钱推广,那么发帖人和受托推广的一方都可能被视为投放相关人员。政府建议经营者先弄清各方的角色,再按平台要求办验证。

以公司名义投放的,平台可以查验经办人的身份,同时审查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文件。

验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查验政府机构签发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确认证件与本人对得上;另一种是通过数字身份验证服务商办理,其可信度等级须不低于IAL2。拉莉达强调,并非所有投放者都得刷脸。

验证要在广告发布之前完成。若平台之前已按规定核验过相关人员,而且最近一次核验到现在不满1年,可以适用豁免,不用每投一次广告就重验一次。政府提醒经营者,直接向自己使用的平台询问广告账户的验证状态。

平台还要从广告开始发布时起,留存可识别投放相关人员的必要信息。广告服务结束后,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90天,从广告最后一次展示的次日开始算。广告费如果由别人代付,付款方的资料同样要留存,方便出事后调查追踪。

在落实新规方面,数字经济与社会部在部长猜诺的监督下,已经和各大在线平台展开合作,其中包括Meta。Meta确认会遵守电子交易委员会发布的社交媒体服务商防范技术犯罪措施第二号公告,并与该部及电子交易发展局(ETDA)一起向经营者讲解操作指南。

拉莉达提醒,广告通过了身份验证,不等于广告内容或商品得到政府认可。看到诱导转账、或者许诺高得反常的回报的广告,仍要仔细核对卖家信息和优惠。

企业、网店商家和广告公司应尽快检查广告账户状态,备好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资格证明,经平台官方渠道办理手续,并留意数字经济与社会部和电子交易发展局发布的具体规定,以免新规生效后广告投放受影响。

本文综合泰国媒体报道,由泰国华人网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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