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人网讯 泰国国家反腐败委员会(NACC)披集府办公室9月13日公布调查结果,披集府东瑟迪水闸维修项目被查出涉嫌违规,项目合同金额达4,484,000泰铢。调查认为,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及私营企业相关人员涉嫌涉及刑事及严重纪律违法行为,案件将移交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据披集府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代理主任塔纳蓬·登詹介绍,涉案项目位于披集府直辖县延尧镇东瑟迪水闸。泰国第9区域水资源办公室于2019年11月30日与一家企业签订维修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4,484,000泰铢。项目此前已经完成施工、交付及验收,相关工程款也已经全部支付给承包商。 NACC调查发现,东瑟迪水闸控制建筑原本已经安装一根完好且坚固的H型钢梁,并作为电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梁使用,因此实际上并没有重新安装钢梁的必要。 根据调查,项目实际需要实施的主要工程包括安装运行轨道、机械设备及电动钢丝绳葫芦,同时对原有钢梁重新进行涂漆。
然而,项目合同附件中的工程量及价格清单(BOQ)却将重新安装钢梁列入工程项目,并按照相关工程费用计算。调查指出,这部分实际并未实施,但工程款仍按照相关项目金额支付,没有扣除未实施的工程内容。 NACC认为,上述情况造成的相关损失金额为333,000泰铢。 调查人员同时发现,涉案项目的电气系统工程存在分包情况。承包公司将全部电气系统工程交由外部人员承包,而BOQ中列出的该部分工程金额达到4,025,700泰铢。 不过,根据调查,该名分包人员向调查人员表示,其实际收到的款项只有1,407,216.49泰铢。 NACC进一步指出,这项分包安排与涉案人员之一查勒姆萨克·萨拉猜存在关联。查勒姆萨克同时担任该项目物资验收委员会成员。目前相关人员在项目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具体应承担何种责任,仍需通过后续司法程序进一步认定。 披集府NACC委员会最终以8票一致通过调查结论,认为被指控的第2至第6名人员涉嫌存在刑事及严重纪律违法行为,涉及泰国刑法第157条,以及《2018年反腐败组织法》第172条等相关规定。 对于承包企业“昌皮尼奇工程(1996)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董事尤拉达,NACC认为两者涉嫌协助公职人员实施相关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对于另一名被指控人员尼米特·科特布阿,NACC认为现有证据不足,相关指控缺乏依据,因此决定撤销对其的指控。 目前,NACC将把调查报告、调查卷宗、相关证据文件及调查裁决结果移交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以进一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同时,相关材料也将送交有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各涉案人员可能承担的纪律责任依法处理。 此外,NACC还要求通知泰国水资源厅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该项目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目前案件仍处于调查结论移交及后续司法处理阶段,相关人员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仍需等待检察机关及司法程序进一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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