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华人网讯 柬埔寨外交部1月26日就陈志被遣返中国一事作出正式说明。声明指出,此次遣返完全依据柬埔寨法律,并符合双方在司法协助与法律合作方面的程序,程序合法、正当。 针对撤销陈志柬埔寨国籍的问题,外交部表示,此举严格遵循《国籍法》新增第4款第29条及《国籍法实施法令》第4款第52条规定。依据这些条款,若入籍公民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使用伪造文件取得国籍,柬埔寨政府有权依法撤销其国籍。 外交部强调,本次遣返行动是基于发现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取得国籍后的主权决定。声明指出,任何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人员移交,均属于正式司法协助和合作程序,体现了柬埔寨政府对本国法律及国际义务的负责态度。 此外,外交部表示,此类果断的法律行动彰显柬埔寨持续致力于加强国际合作,以维护国家和平、稳定及社会经济发展,同时有效打击跨国犯罪活动。 |